这事发生在四个月前。
5月27日17时许,黄某和刘某来到长春市朝阳区崇智路附近,看到一女子准备上轿车,持刀抢得女子现金2500余元、普通手机一部(价值3300元)、不锈钢手机一部(价值33600元)、银行卡一张,并威逼被害人说出银行卡的密码,后从银行卡中提取现金1.43万元。所抢款物共价值5.37万元。被害人报案后,警方通过调查,将两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黄某介绍,今年5月,他和一同伙在东盛大街附近准备抢劫,恰巧遇到曾偷过他钱的刘某。他向刘要钱,刘没给他,称可以一起干,抢来的钱全给黄某。之后他们预谋抢劫,目标是驾驶高档轿车的妇女。
目前,黄某和刘某涉嫌抢劫被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 陆续 通讯员 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