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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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0月1日起长春市65岁以上残疾人持卡免费乘公交车

   

  本报讯(记者  刘长宇  实习生  刘和煦)  目前,长春市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持卡免费乘公交车的待遇,从10月1日起,65岁以上的残疾人(盲人除外,盲人可持盲人证乘公交车)也可以享受到这样的待遇了,他们可以办理免费公交IC卡,每年可免费乘车360次。

  考虑到残疾人的切实情况,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建委、长春市老龄办等部门制定了残疾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长春市区户籍常住人口中年满65周岁~6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不含双阳区),可凭区(开发区)残联介绍信、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年度意外保险凭证,到市公交集团IC卡窗口办理免费乘车证(IC卡)。老年人优待证、意外伤害保险在各区老龄办办理,保险费由被保险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残联按照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补贴办法执行,IC卡工本费由持卡人承担。办理者每年可以持卡乘坐长春市市内(不含双阳区)一元票价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轻轨车除外,共计145条线路)360次,重度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须有监护人陪同,方可乘车。符合条件者从即日起可在所在区残联开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10月1日起即可持卡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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