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篇
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92.37元,同比增12%
支出篇
收入提高了,各项人均消费支出也随之增加。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590.95元,同比增长12.3%。各类消费人均支出如下:
本组制图 王芳
本报讯(记者 邹智威)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92.37元,比人均消费支出4590.95元多1701.42元,收入消费均稳步增长。同时,上半年我省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11.18%,增幅明显大于CPI上涨幅度。(详情见图表)
建议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调查结果分析,推动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各项消费支出增长的主要是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上半年我省GDP高速增长。
在推动消费支出增长的各项因素中,食品价格起到了重要作用。上半年我省食品类涨幅较高,导致城镇居民食品支出增幅较快,对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建议,我省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城镇居民整体收入,使工资改革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