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审计署发布第3号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公告。
问题一 发补助时搭车收费
【问题】个别地方设置门槛甚至搭车收费,损害受灾群众利益。
【事例】广元市丁家乡青龙村337户受灾群众的10.11万元补助金被抵扣作为修路集资款。另外,个别单位在国家规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使用上级单位拨付的捐赠资金向本系统职工发放补助。如四川省气象局给予北川县气象局职工每人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
【整改】有关地方政府严肃处理,并制定相关制度。
问题二 发现挤挪资金36起
【问题】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存在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违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36起。
【事例】都江堰市一卫生院开假处方套取22.68万元救灾药品。
【整改】涉及资金物资已全部追回,21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问题三 捐赠款物多级结存
【问题】社会捐赠款物结存于多级和多个部门单位,不利于集中财力统筹安排使用。
【事例】目前,接受的捐赠款物结存于中央、省、地、县四级共计463.23亿元,其中,中央部门单位结存69.16亿元,省级结存195.7亿元,市(地)级结存121.63亿元,县(区)级结存76.74亿元。
【整改】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合、统筹力度。
问题四 物资积压或不适用
【问题】由于信息不畅、供需脱节、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个别地区的部分救灾物资出现积压或不适用。
【事例】四川省茂县、黑水县帐篷需求已基本饱和,又调入1万余顶。四川灾区有7000余吨消杀药物,短期内无法用完,储存条件不具备,出现消毒杀菌药物自燃等情况。
【整改】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加强信息沟通,调剂物资余缺,严格对接收物资的检查验收。
《京华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