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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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岁女孩被喷泉射成重伤

  “爸爸!喷泉冲到衣服里面了!我好痛!”10岁的女儿小婕哭喊着扑在父亲怀里,鲜血顺着她的腿流下,染红了下身衣物……7月13日19时30分,浙江省桐乡市人吴先生去复兴广场的喷泉边接孩子,遭遇如此心痛的一幕。

  半小时前,他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去广场上看“音乐喷泉”。女儿小婕站在喷泉出水口的正上方,被突然喷出的水柱击中了下身。

  吴先生立即将受伤的女儿送进了桐乡第一人民医院。医院产科副主任医师陈为民说:“她被父亲抱进来的时候,几乎成了一个血人。”陈医师说,“整个事情的经历,容易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喷泉是观赏性的,人不能走进喷泉区域,这点不用警告,人人都应该知道。”“音乐喷泉”的管理单位、桐乡市复兴路工程指挥部的一位曹姓工作人员说,目前仍无证据证明孩子的伤一定是喷泉的冲击造成的。他认为事故责任应该归咎于父母没有看好孩子。

  嘉兴高级中学的物理教师姚庆傅对此做了计算:“直径2厘米、高度10米的喷泉,喷泉口的冲击力在3公斤左右。等水柱冲击到半米高时,水柱速度约为每秒19至21米,此时产生的冲击力能达到25公斤左右。”

  小婕的父母认为,放任喷泉“发威”的管理单位必须为事故负责。        据《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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