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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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首次立法听证会——
邀您共商预防“家暴”高招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发出通告,决定于8月7日召开本届人大常委会首次立法听证会,听证内容就是即将步入立法程序的《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对家庭暴力有话要说的群众即日起可前去报名。

  据省妇联统计,仅2003年到2005年,省妇联收到的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案件就多达2953件,占婚姻家庭上访案件的17%左右。而近年来在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中,因家庭暴力而导致伤害、杀人犯罪的占服刑人员总数的15%。

  家庭暴力具有特殊性,如何预防和制止一直都是难题,尤其是事件出现后如何处理更是让妇联、公安等部门伤透了脑筋。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在制定之时,各方讨论的主要焦点也集中在这些方面。

  此次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举办的听证会,剑锋也直指三方面内容:1.采取哪些措施能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2.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采取哪些救助措施,3.对家庭暴力行为人应当如何处罚。

  如果您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有自己的想法,请您做好相应准备,于7月25日前到长春市人大内司委报名。

  附: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5日。报名方式:本人持有效证件和对听证事项的书面意见、建议,到长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报名。报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893号(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608室)。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联系电话:0431-87605825。

  本报记者  胡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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