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益) 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卫生部将联合开展2006~2007年度无偿献血表彰活动,对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这是我国对无偿献血的最高规格的表彰。请够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到长春市中心血站申报。
此次表彰活动将设置四个奖项,即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部队奖以及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
无偿献血奉献奖评选标准:无偿献血奉献奖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40次、30次和2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先进个人。此次评选的无偿献血量累计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献血200毫升按一次计算,捐献一次机采血小板按800毫升计算。
无偿献血促进奖评选标准为: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置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为无偿献血事业捐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置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
目前,长春市中心血站正在对符合表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筛查、申报工作。为了避免遗漏,凡符合上述表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8日前与长春市中心血站联系,联系电话:0431-8583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