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亮) 省运管局近日下发通知,通知指出,省运管局GPS监控中心每月将各地GPS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全省,内容为市(州)、县(市、区)、运输企业的客车在线率、超速率、疲劳驾驶、设备完好等情况。对各市(州)、县(市、区)运管机构和运输经营者GPS使用管理实行百分考核。考核分数与文明单位评比、运管经费补贴、车辆GPS服务费补贴等挂钩。
GPS使用管理年度考核达到85分的运输经营者,GPS服务费暂由省局全额补贴(60元/月车);达到84分~70分的企业,GPS服务费暂由省局予以75%补贴(45元/月车)、经营者承担25%(15元/月车),取消文明单位评比资格;低于70分的,GPS服务费暂由省局予以50%补贴(30元/月车)、经营者承担50%(30元/月车),取消文明单位评比资格和投标资格一年。发生重特大运输事故的运输经营者否决文明单位评比、GPS服务费补贴。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或重伤11人及11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年度考核记分为零分,不享受GPS服务费省局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