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2日,长春市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液化气经销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销售,即民用13公斤液化气最高限价为80元/罐。
本报讯(记者 胡晶) 近日,本报接到投诉电话,称有的液化气站销售的13公斤民用液化气达到85元/罐,甚至90元/罐。
记者走访发现,长春市大部分液化气站将13公斤民用液化气价格调回到80元/罐,但仍有部分小型液化气站的售价在85元~90元/罐,他们的解释是“来价高,卖价就高”。
据一家小型液化气站负责人张先生讲,他们销售的13公斤民用液化气主要是以前购进的,“当时是6000元/吨左右的价格,折合成本在85元/罐左右。”
对此,长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液化气站可以提供相关购货发票,他们可以依据发票,要求相关部门调查了解,一旦发现有厂家私自提高液化气出厂价格,将从严查处;对于不能提供购货发票而私自涨价的行为,将由价格监督部门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