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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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声称被冤枉
宣老师提起行政诉讼


  “被指短信诽谤 女教师被拘”续

  新闻回放:近日,某网站上一则《一位优秀女教师的莫名牢狱之灾……》的帖子引起轩然大波。文中人物的真实身份是榆树市某高中的宣教师。5月7日,警方以诽谤他人名誉对她行政拘留5天。宣老师称,她是被冤枉的。警方调查发现,很多短信都是从该校一位姓程的女教老师手机中发出的。6月28日程老师也被行政拘留5天。

  本报讯(记者  吕金辉)  这几天,宣老师依然到处奔走讨说法。昨天上午,她拿着相关材料,来到榆树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据了解,按照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将在7天的审查期内,进行认真审查,以确定是否开庭审理。

  审查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是否已过了行政诉讼时效。在长春市公安局6月12日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注明了“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宣老师称,自己是6月23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也就是说,从时间上看,没有超出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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