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长宇) 7月1日23时至2日3时,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夜查,在长春市城区的主要路口设立7处检查点,共查获与渣土车有关的各类违法行为154件。据悉,这些违法车辆,行政执法局将根据《长春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处以500元到3000元的罚款。
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李铁说,从6月30日到7月14日,他们将利用半个月时间,多部门配合,重点打击渣土车违法清运,并同时打击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在联合夜查中,记者发现很多渣土车根本没办理渣土清运证。行政执法局人员称,这些车不办证是为了节省费用,而且逃避管理。查处的渣土车中,很难找到一辆不超载的。据悉,目前是施工高峰期,一些工地为了抢进度并节省资金,就严重超载。
在吉林大路和东环城路交会处,一辆渣土车被截下,该车不但没有行车证,连牌照都不挂。这辆车的牌照架下面额外安装了两个灯泡,灯泡是干什么用的呢?交警又拦住了一辆渣土车,它的牌照架下面也安装了两个灯泡,在行驶中发出强光,牌照在灯光下根本看不清号码。交警说:“看到了吧,这是故意改装的,使人无法看清牌照号码,以躲避交通处罚。”
没有行驶证及不挂牌照的这辆车被交警扣押,将进一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