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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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示标牌旁“倒客”依然
昨日,一返程轿车非法拉载客人被暂扣,可能还要被处最少3万元的罚款
不少揽客人员仍在“倒客” 本组图片 本报记者 牛研 摄
一返程轿车非法拉客被扣

  新闻回放:长春黄河路客运站因内部装修暂搬到凯旋路后,许多外地乘客从长春返回时,因找不到客运站,被揽客人员骗至高速路口,倒卖给返程车。乘客若有不从,倒客者轻则辱骂,重则动手打人。

  本报讯(记者  赵春刚  李猛)  “运管机构提示各位驾驶员:没有营运手续,返程拉客收费属非法经营行为。举报电话:88633194。”26日,长春市运输管理处在人民大街高速路口的“倒客”地点,安放了提示标牌。可昨日上午,该处稽查二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在人民大街高速路口暗访时发现,返程车非法拉客现象依然存在,工作人员查扣了一辆非法拉客的返程车辆。

  揽客者倒一个人赚了40元

  昨日9时许,记者随同长春市运输管理处稽查二大队、公安部门等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人民大街高速路口暗访,发现这里一处倒客地点,多名拿着行李的人在此等候,长春市运输管理处的提示标牌就立在这些人旁边,然而他们依然等候揽客者安排乘坐返程车辆。

  稽查二大队副大队长赵旭华安排便衣稽查人员了解情况。10时许,揽客人员拦下一辆车牌为吉FA17××的轿车,企图让两名乘客搭乘。经协商,最后一名乘客以40元被“卖”给轿车司机,而揽客人员向其收取了80元。

  当轿车开到高速路口收费站时,在民警的配合下,稽查人员将该车截下。揽客人员一见,立即逃跑,司机及乘客被带回调查。

  拉客返程车被暂扣

  在带回调查的途中,车上司机的朋友与乘客私语,让说是朋友,企图逃避处罚。在工作人员大量证据与事实面前,乘客说出了实情。

  “我给了揽客人员80元,至于给司机多少钱不知道……”稽查人员了解到,这名乘客经常来长春办事,这次着急回家,在黄河路客运站被揽客人员以乘坐大客车的名义带到这里,“正常大客票价75元,花80元乘坐轿车,不差5元钱,本想能早点回家,没想到反倒耽误了时间。”乘客后悔地说。随后该乘客被运管人员安排乘坐大客车离开。

  轿车司机开始否认揽客的事实,当看到乘客的笔录后,承认了收取乘客40元的事实。依据相关规定,稽查人员将该车查扣。赵旭华说,按相关规定,非法运营车将被暂扣,并处最少3万元的罚款。

  一乘客被揽客人员“宰”了

  昨日上午,本报记者跟随稽查人员查扣非法拉客的返程车时,乘客姜先生向本报反映他被黄河路客运站揽客人员宰了30元。

  姜先生在靖宇县工作,前几天回长春探亲,昨日准备返回靖宇县。8时许,姜先生和朋友来到黄河路客运站,被几名自称是客运站工作人员的男子拉到一轿车上,当时车上还有两名乘客,男子称免费将他们送往高速公路客运站。可轿车行驶到高速路口时,上来几名男子让姜先生和朋友每人付车费30元,付完钱后,男子让他们每人再交大客车费55元,随后把姜先生和朋友安置在一辆开往靖宇县的大客车上。

  “那几个人很凶的样子,我们要不给钱,估计就得挨打。”目前,姜先生已报案。

  《趁客运站搬迁猖獗“倒客”》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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