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重要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返回头版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6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春今年首批强迁项目完成

执法人员依法强迁 本报记者 郭亮 摄

  本报讯(记者  樊亮)  昨日清晨,长春市百余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强迁了双阳区和净月经济开发区境内两处拒迁房屋,标志着今年长春市首批10个项目13户的强迁工作完成。

  昨日4时许,记者随执法人员驱车赶到双阳区甲一路与清江街交会处附近的一处待强迁民房前。这是一栋连排的平房,此前用于开办幼儿园。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里属于一处房地产开发项目,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执法人员先将房内的家具清点并运送出去,然后开始强迁。6时不到,强迁完毕,现场没有看到被拆迁人的身影。

  7时许,执法人员来到净月经济开发区聚业大街附近,这里有一处待拆迁房屋。

  执法人员介绍说,被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宅房屋一处,建筑面积50.7平方米,拆迁时用于自家居住。另有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的无产权证照房屋一处,拆迁时出租他人居住。实施行政强迁的原因是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要求过高。

  由于被拆迁人也未到场,在将其屋内的家具等物品清点并运出后,执法人员对房屋进行了强迁。

关闭
3上一篇  下一篇4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