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重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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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省公安系统“双十佳”评选开始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近日,省公安厅政治部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十佳服务窗口”和“十佳人民卫士”评选活动,本报为此项活动的独家报道媒体。现在起至7月中旬,您可以拨打0431-96618向我们推荐您心中的“双十佳”,我们会将您心中的人选推荐到省公安厅,作为候选人(窗口)之一。

  评选范围

  “十佳服务窗口”范围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控申、边防、消防等部门和警种的基层“窗口”单位。

  “十佳人民卫士”范围

  全省公安机关、公安现役部队在职在编的人民警察、现役官兵。

  评选条件

  “十佳服务窗口”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凝聚力强、模范带头作用好;

  2.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服务至上、廉洁高效,群众满意度高;

  3.服务设施、服务规范、警务公开等各项基础工作达到公安部的要求。

  “十佳人民卫士”基本标准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忠诚本色;

  2.忠实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

  3.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4.牢记宗旨、立足本职、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此次评选活动将在11月结束,届时所有被推荐入选的单位和个人都将得到相应奖励,分别为:以省公安厅和新文化报社的名义,分别授予入选的10个窗口单位“百姓心中的最佳服务窗口”荣誉称号,由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颁发奖匾和奖金2万元,对落选的其他候选对象,由省公安厅和市(州)公安局按奖励权限分别记集体三等功,颁发奖状和奖金1万元;分别授予入选的10名个人“百姓心中的最佳人民卫士”荣誉称号,记个人二等功,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5000元,对落选的其他候选对象,记个人三等功,颁发奖章和奖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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