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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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讹老外的哥属无证上岗
5年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

本报读者建议被采纳,长春市出租车进机场拟实行备案、准入制度
司机(右)接受管理人员询问 本报记者 车英 摄

  17日,德国友人汉斯先生先后遭到两名出租车司机的刁难,一名的姐载他从机场到花园酒店,80多元的车程开口就要150元,并且中途中断服务,而另一名的哥则以汉斯先生的行李箱磕掉了他车上的一块漆为由,讹了200元。

  新闻提示

  本报讯(记者  张伟伟)  昨日,经过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排查,17日在吉林大路龙达宾馆附近,趁机讹走德国友人汉斯先生200元的出租车吉A11050的司机金某也被找到。

  对强行揽客进行狡辩

  昨日上午,司机金某来到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接受调查和处理。起初,金某还想对自己强行揽客的行为进行狡辩,并提供了现场另一名出租车司机的电话,结果,这名司机证实,当时金某确实是抢活儿了,德国友人当时并没有想打他的出租车。同时,行管部门还了解到,司机金某未经过岗前培训,属于无证上岗。而且,金某不是车主,是给车主“卖手腕儿的”。对此,车主和司机都要接受处罚。

  跟车主撒谎 昧下100元

  金某向老外索要200元钱后,并没有如实向车主反映情况。据金某所属的出租车公司郑经理称,18日下午,公司接到出租车管理办的电话,联系上吉A11050的车主后,通过车主找到了司机金某。“当时,司机对车主和公司说只收了老外100元的赔偿金。我们认为,根据车后保险杠损坏程度和司机误工时间,这100块钱要得不算多。”直到昨日上午,司机来到出租车管理办接受调查时,面对管理人员的质问,司机才承认确实收了老外200元钱。其中100元给了车主,另100元自己留下了。得知事情真相后,车主也被气得够戗。

  司机被罚600元

  经过调查核实,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依据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对无证上岗、强行揽客的司机金某处罚金600元,5年内不得上岗从事出租车行业,并暂对车主作出扣车7天、带车参加学习的处罚。

  金某所属公司郑经理表示,待管理部门处罚结果公布后,公司还将对车主和司机作出进一步处理。

  拟实行准入制

  近两日,本报连续报道的老外打出租车被的哥的姐刁难的报道,引起市民强烈反响。通过本报106580007840短信平台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已被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积极采纳。

  昨日,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立光表示,在对损害长春市城市形象和出租车行业形象的两名司机调查核实处理后,还将对所属公司提出通报批评,各暂停公司一个经营权。

  今后,对机场出租车的管理,将根据本报读者的建议进行研究,拟实行备案登记,签订服务诚信合同,经审查后发放准入卡等制度。

  “德国友人被坑两次,这俩司机太给长春人丢脸了”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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