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版:江城专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返回头版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 年 6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出手
农民拿到卖粮款


【如有图片可点击放大】

  本报吉林讯(记者  李杨  通讯员  赵跃武  王冰)  手捧着沉甸甸的存折,九台50多户卖粮农民激动不已。近日在永吉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农民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卖粮款。

  据了解,2007年12月,九台市其塔木镇50多户农民将1000余吨水稻卖给永吉县岔路河镇一公司吴某。回款期限过后,九台卖粮农民并未及时得到回款,于是将吴某告上了法庭。

  为了让农民们能够早日拿到卖粮款,岔路河法庭庭长丁铁志“主动出击”为双方调解。

  被告卖粮之日,岔路河法庭主动介入,深入被告存粮地,与存粮单位及被告三方达成协议,由存粮单位监督被告卖粮,并负责将被告卖粮款及时汇入法庭专门为50户卖粮农民开设的银行账户。10天后,被告将卖粮款共计155万元如数汇到该账户内。

关闭
3上一篇  下一篇4  
用户名
密码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