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版:江城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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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这人恶向胆边生
强奸未遂,竟怨邻居未借钱给他找小姐,遂烧了邻居粮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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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吉林讯(记者  姜彦艳  通讯员  陈轩)  王某欲强奸邻居大梅(化名),未遂后被人奚落,竟将自己受的“委屈”归结到邻居未借钱给他让其找小姐上,然后放火将邻居家烧了。日前,他因强奸、放火罪被判刑8年半。

  2007年11月4日,王某几个朋友提出一起去镇上玩玩(找小姐),王某去邻居家借钱,但没借到。无奈之下,王某与朋友分手回家。

  王某见另一邻居大梅的丈夫上夜班去了,就前去敲门。大梅开门见是王某就要关门,王某从门缝硬挤了进去,之后跟大梅嬉皮笑脸拉东扯西,后来竟拉住了大梅的脖领子,把她扔到了炕上欲行不轨。

  无助的大梅,只得哭喊救命。没走出去多远的王某朋友听见呼救声冲进屋,看见王某骑在大梅的身上,就上前把王某从炕上拉了下去,骂他不是人让他赶紧滚。

  受到奚落的王某心里特别不平衡。回家后,王某躺在炕上十分郁闷,觉得自己强奸大梅没成,还被朋友羞辱一番,完全是因为邻居大周没借钱给他。

  当晚,王某绕到周家房后,把老周家粮囤点着了。回家后,王某心里觉得舒服了不少,第二天一早,强奸放火的王某,就被派出所民警抓住了。日前,磐石市人民法院以王某强奸罪、放火罪二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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