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颜景泉 记者 米川) 今年长春市(含5县市区和铁路)归集住房公积金达到7.5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8亿元,同比增加4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达到6800个,缴存职工达71.51万人。自1993年至今,共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8.2亿元。
2008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在去年的基础上持续攀升,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从今年1月1日起,长春市提高了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各5%提高到各7%。到目前,长春市已有70%以上的单位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是从去年7月份起,长春市出台了城镇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今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加大了对城镇务工人员的公积金缴存建户力度,对民营的宾馆、饭店、建筑单位进行了逐户调查催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300个,新增缴存职工1.66万多人。三是职工的工资总额有所提高,缴存基数增加。
部分企业,特别是部分民营和个体企业还没有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另外还有30%左右的单位还没有及时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希望这些单位及时建立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今后也将对这部分单位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