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版: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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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说是乘客落下的鹿鞭
的哥说价钱差不多就卖
气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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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没用,还不如咱俩捡个便宜,你少花钱就能买到好货,我也能赚点儿。”

  QIRENSHI

  昨日14时许,长春的刘先生从白菊路打车到光复路,司机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

  “大哥,你要不要好东西?我可以便宜卖给你。”车子行驶途中,司机卖起了东西。

  刘先生一愣,“这的哥怎么还搞起第二职业了?”

  的哥说:“刚才在中东大市场拉了一个乘客,他下车时把东西落我车上了,是4盒鹿鞭。我一看也找不到他了,这东西应该值个五六百吧,我可以便宜卖给你,你出个价,差不多就行。”

  “你捡了乘客遗失的物品,怎么还卖上了?你为啥不找报社和电台发布一下,寻找失主,或者你也可以交给管理部门。”刘先生说。

  的哥挺不在乎,“这年头儿做好人没用,还不如咱俩捡个便宜,你少花钱就能买到好货,我也能赚点儿。”

  听的哥这么说,刘先生很生气,表示要给媒体打电话。的哥赶紧说:“我不卖你还不行吗?”这时到了光复路,刘先生下车后,越想越气,就给本报打来电话,他说他想给这个的哥曝曝光,他可以作证。

  记者联系了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将刘先生掌握的出租车牌号告知工作人员。有关人员表示,将尽快和该车车主取得联系,找到那个的哥进行调查,如果的哥确实捡到了乘客遗失物品,他们将会建议的哥把物品交公,并积极寻找失主,但由于没有相关条款规定这种行为要受到处罚,只能对该的哥缺失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本报记者  刘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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