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重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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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春出台文件规范教师队伍建设
政府督导 保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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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淼)  长春首个规范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长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日前出炉,并配套制定了《长春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规划》,要求五年内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聘任比例要达到省定标准,将保障教师待遇问题纳入政府督导项目等。这是记者昨日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的。

  人事改革解决教师超编  长春市教育局局长王树彬表示,长春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超编问题,将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逐步解决。对于农村学科教师不足、年龄断层,需引进年轻专业教师,《意见》提出要坚持 “凡进必考,择优聘用”,通过“绿色通道”吸纳高层次人才,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王局长透露:引进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及其他高层次短缺人才,可通过考核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吸引优秀大学生到农村  各县(市)区要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每年安排城区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每年保证1000名农村骨干教师到长春免费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00名优秀骨干教师送课下乡。今年在市区建100个农村教师义培基地,每个基地每年至少安排10名农村教师实践培训。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的比例,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保障教师待遇纳入政府督导  对于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王局长指出,长春市都要按国家统一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落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政策,要求五年内,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聘任比例要达到省定标准。逐步解决农村教师的医疗保险问题。长春市将保障教师待遇问题纳入政府督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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