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以来,长春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征集城市精神表述语活动,得到了市民的热烈响应。市文明办在众多应征语中,筛选整理出城市精神表述语12条(备选),公布如下:
序号 表述语 是否同意
1 兴于闯、长于行、敏于思、立于善
2 诚信务实、开拓创新、崇善向美、人和春长
3 和、善、刚、强
4 仁爱、敬业、诚信、文明
5 开放创新、宽厚兼容、精细勤奋、淳朴诚信
6 宽容大气、明礼诚信、勤奋自强、开拓创新
7 尚知崇文、诚信奉献、兼容并蓄、创新超越
8 崇文重情、求实创新
9 崇文尚德、奉献超越
10 宽容大气、求实创新
11 勇于创新、追求卓越
12 求实、奉献、创新、超越
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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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您认为哪条最能体现“新时期长春城市精神”,请在“是否同意”一栏打“√”;如果您认为都不准确,请在“您的意见”一栏内写下您认为准确的表述语,并将您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填好,5月9日前反馈至长春市文明办综合调研处。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8号(中共长春市委办公楼202房间)
邮政编码:130056 联系电话:88776227
电子邮箱:ccswmb202@yahoo.com.cn
本报记者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