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重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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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专买公司 虚开增值税发票
家族团伙跨省作案 涉案金额6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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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所以,一些不法之徒往往会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为他人、为自己开具这种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抵扣税款。

  条件:

  自家亲戚

  昆明××

  磐石旭鑫公司

  昆明×××公司

  本组漫画 骆飞

  本报吉林讯(记者  姜彦艳)  54岁的金某曾有过百万家产,投资失败后,他走了一条东山再起的“捷径”——组织了一个由家族成员构成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团伙,专门“洗发票”。近日,该案被吉林市警方侦破,初步查明涉案金额6138万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707万元。

  公司会计从没见过老板

  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介绍了具体情况。

  今年2月20日,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移送线索,称磐石旭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进销项发票异常。

  通过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初审发现,公司2007年3月成立,账面上没有一笔资金往来,但销项金额已达2600余万元。

  办案民警调取了该公司注册登记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后,经核实竟查无此人。

  公司会计也称,从未见过公司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一直由自称是业务员的老李和老张负责。工作了半年多,会计从未见公司有任何货物,更没有供销合同。

  虚开发票赚取“开票费”

  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

  不久,老张及同伙顾某在昌邑区一出租屋内被抓获,此时,两人已在吉林市购买了另外两家公司,作为旭鑫公司的备用公司,准备再次进行犯罪活动。

  经讯问两人交代,是在金某的指使下购买的公司,用其提供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做抵扣,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开票费”。同时两人供出,金某可能在沈阳、北京和昆明等地活动。

  3月2日,金某及同伙李某、王某在昆明落网,此时金某在昆明市已经购买了6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其中两家正是给磐石旭鑫公司开出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还有一家是接受旭鑫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金某等人供认,他们跨北京、云南、甘肃、山东、河北、辽宁、内蒙古和吉林八地作案,团伙成员10人。

  公安部对此案非常重视

  金某,54岁,浙江人,下海多年攒下百万家产,后因投资失败,遂以开公司“洗发票”挣钱。

  民警将金某擒获时,从其身上搜出10部手机、20余张电话卡和40余张假身份证,其中有5张是其自己使用的。

  据悉,所有团伙成员都是金某的家族成员,金某发给每人一部专用手机和一张假身份证,以便“工作”中使用。

  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还实行“股份制”,按股分配非法所得。另外,该团伙背后应该还有一个更庞大、更隐蔽的犯罪组织。

  目前,已查明该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2份,涉案金额6138万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707万元;已抓获团伙主要成员6人。

  此案已上报公安部,各级领导对此案都非常重视。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尚在处理此案,追查其他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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