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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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骑车追尾 老汉身亡 大学生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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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人因20万元赔偿未达成一致,学校希望别辍学

  某高校大一男生蔡同学骑着一辆自行车,不远处,一名老汉也骑着自行车,两人同向行驶。

  不一会儿,意外发生了。

  相撞后老人身亡

  4月初的一天,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附近,蔡同学骑着一辆自行车赶往打工地点。距蔡同学不远处,一名老汉也骑着自行车,两人同向行驶。

  不一会,意外发生了,蔡同学骑着自行车与前面的老人撞到一起。

  事发后,老汉倒地昏迷不醒,头部流血。随即,附近医院急救车辆赶到,老汉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初步诊断,老汉脑部出血,被转往中日联谊医院继续治疗8天后,不治身亡。

  两次协商未达一致

  孙老汉死后,远在河南的蔡同学父母赶到了长春。赶到后,75岁的孙老汉已经死亡,儿子被警方拘留。

  昨日,蔡同学的父亲蔡先生说,他和妻子来长春13天了,一直在为儿子的事四处奔走,和孙老汉的家人也进行了两次协商。

  “考虑到对方是个学生,也拿不出钱治病,住院这8天,我们也没难为孩子!”昨天,老汉的儿子孙某说,“要求赔偿20万元,也是有依据的。仅医疗费就8万多元,还有其他费用。他们现在只能拿出2万元,我们没法接受。”

  学校希望别辍学

  出事后,蔡同学所在学校也积极进行了处理。

  该学校耿老师说,蔡同学家庭困难,入学时学校免除了他的学费。在校期间,蔡同学品学兼优。出事后,学校也出面进行了处理,现正组织学生为其捐款。

  耿老师说:“学校希望蔡同学能早日回到学校,继续完成他的学业,别因此辍学。”

  大学生负全责被刑拘

  昨日,记者得知,此事交警认定:蔡同学、孙老汉骑着自行车同向行驶,后面的蔡同学撞倒了孙老汉,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孙老汉死后,蔡同学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说,他们也不希望蔡同学就此辍学,但他要依法承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责任。如双方和解,死者方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蔡同学继续学习的愿望应该能实现。

  律师说赔偿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程律师认为,按相关规定,赔偿应包括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此外的赔偿,应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执行。去年长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9000元,孙老汉75岁,应按5年计算这笔赔偿费用,约为4.5万元,再加上孙家所说的住院等医疗费用8万余元,赔偿总额应在12.5万元左右。这与孙家所说的20万元有差距。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两家协商。本报记者 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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