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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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伤老汉 身上还藏刀
特警出动制服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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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男子被制服全过程  本组图片 本报记者 阚旋 摄

  本报讯(记者  张南)  昨日15时20分许,长春市繁荣路繁荣商场附近,一位精神病患者将一位老汉打伤,邻居称近一个月内他已连伤三人,三名伤者全都是老汉,周围人都很害怕他。最后特警出动,将其制服后送到医院。

  老汉自家门前遭打

  15时40分许,繁荣商场东侧一处平房外围了很多警察,在平房南侧路边还留有血迹。走进食杂店,一位妇女哭诉:“我老伴出门去拿柴火,就被那个精神病给打了,一拳接一拳地打。旁边有挺多人,我求救可谁也不敢上前。”从妇女口中得知,被打的老汉姓艾,今年63岁。

  救人的是市场里的两个商贩,听到外面叫喊就跑了出来。解围的小贩贾先生说:“幸亏他及时出手,才将老汉救下。”

  特警出动将其制服

  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306警区和卫星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伤人后,精神病患者躲进屋内。因为他曾拿着刀追人,为防止发生意外,16时2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赶到现场,研究行动方案。由两名特警上前吸引病人注意力,两名特警负责将其制服。

  特警开始行动了,在院子南侧的特警吸引了精神病患者的注意力,他走过去指着特警大喊,样子很凶。这时院西侧的特警扶着栅栏做欲跳状。他又被吸引过来,指着西侧特警吵嚷,就在他注意力分散的这一刻,埋伏在东侧的特警冲进院,一把将他制服。制服后特警从其身上搜出一把带鞘的刀,近一尺长。

  男子随后被带上面包车,在他母亲的陪同下,送往凯旋路的一家医院。

  监护人对赔偿负有责任

  记者随后来到了前卫医院,在神经外科的病房里看到被打伤的艾某。医生说,艾某的面部出血多,牙齿有脱落,没有生命危险。

  记者咨询律师得知,监护人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一定的责任,赔偿问题如果打人者没钱,则由他的监护人出。

  ■知情者说

  近一个月内连伤仨老汉

  打人者不到40岁,五六年前患了精神病。一位邻居说:“起初还没见他打人,有时能看到他站在院里指着路上的人大喊大叫,样子挺凶的。不犯病时就站院里往外看,那眼神也不像正常人。后来就听说打人了,有一次还拿着刀追路人。”

  据其邻居讲,近一个月内他已经伤了三个人。前些日子,他将一位修理自行车的老汉打伤,后来被人拉开。一个老汉路过时,他飞出一砖头砸到老人的面部,当时血就流出来。老人不知道他有精神病,找他理论又被打了。

  患者打老汉疑受父亲影响

  “几个挨打的都是老头,老太太和年轻人他都不打,这事还真挺怪的。”邻居议论。

  一位知情者说:“我听他母亲说过,他得病前是个挺好的年轻人。前些年,他媳妇和父亲打架,当时他打了媳妇。人家不跟他过了,离婚后他就挺郁闷。又和父亲吵了架,从那次吵架后就得了这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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