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猛)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的金大姐有一套平房,2003年租给了姓段的一家三口。今年2月5日,金大姐接到段某电话,说要出去收账,过几天就回来,可这一走到现在也没回来。让金大姐着急的是,这地方马上要拆迁了。
“人家没回来,我也不能动人家的东西……”金大姐说,段某的儿子在长春某学校上学,她曾上该学校去寻找,但学校说,这学期开学后,段某的儿子就一直未到学校上学,还欠学校的学费5000多元。
金大姐说,段某走之前,向邻居借了很多钱,累计起来近7000元。金大姐希望段某及时与她联系,“如果他没钱,欠我的1000多元房费我就不要了!”
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骆树波律师说,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拆迁公司说明情况,通过拆迁公司或辖区派出所帮助寻找租房者。如找不到,可由拆迁公司、辖区派出所出面,先将租房者的物品搬出妥善保管,待联系上租房者之后,再予以归还。为避免纠纷,还可去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