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重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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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树枝夺命 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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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长宇)  4月30日,榆树市秀水乡刮起了大风,许多树木被吹折,也发生了一些伤人事件。

  当天12时许,秀水乡富岭村村民李明保驾驶农用三轮车沿村村通公路行驶,当时风很大,路旁杨树被吹得乱摇。当李明保途经秀水乡夏家村地界时,大风突然将一棵大杨树的树枝刮断,刮断的树枝砸到李明保的腰腹部,连人带车都倒在地上。

  路人发现后,找来李明保的家人,大家紧急将他送到榆树市人民医院救治,但由于砸到内脏,伤情非常严重,李明保于当日16时死亡。

  38岁的李明保是家里惟一的壮劳力,父母、妻女都靠他开农用车卖菜养活,他的猝亡让全家的生活没了指望。悲痛之余,李家人想到索赔。他们找到秀水乡林业所,所长说树木的所有权归村里。家人又找到夏家村的孙书记,他说是“天灾”,而且村里没有钱,不能负担赔偿责任。

  昨日,记者联系了秀水乡林业所李所长,他表示树木归林业所管理,但所有权归村里,所以树木出事应该找村里解决。记者多方联系孙书记,但未能找到。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齐江涛律师称,如果能确认大风刮断树木伤人是不可抗力,那么树木的所有者承担的责任比较小,甚至不需负责;但如果树木是因维护不力而被吹断,例如树木腐朽或事先就有破损,树木所有者就要担负比较大的责任。

  目前,李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在搜集证据,准备通过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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