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2006年,北奇公司与吉林冶建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两份《房屋顶替工程款协议》,顶替房屋77套,价值1800多万元。同一年,因北奇的合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被诉讼后,北奇公司承担民事连带责任,导致2006年6月,尚未完全竣工的吉林市北奇广场被查封,这77套房子也受到牵连。
近日,省高院终审判决,认定受牵连的77套房屋的所有权发生改变,不属于北奇公司所有。
本报吉林讯(记者 程泽 张明超) 77套房屋的产权问题得到了再次确认,可是吉林市北奇广场涉及到的经济纠纷,还远没有解决。
4月23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北奇广场店开始撤出。北奇广场店的任经理说:“搬迁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合作方北奇公司卷入一场经济纠纷,法院整体查封了北奇广场,我们租用的是北奇广场一至四层,均在被查封之列,租赁物业产权出了这种问题,导致我们已无法继续经营。”
北奇广场为何被法院查封?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北奇广场
受北奇星河湾牵连受损失
吉林市北奇公司一位姓马的经理说,北奇广场被法院整体查封,造成当时正在热卖的广场全部停盘,使北奇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次‘华润万家’撤出,我们也很痛心,费了那么多周折招商引资,签了长时间的合作合同,如今这些努力都付水东流了。”
马经理说,2006年至今,由于法院查封,北奇公司资金、资产全部被冻结,企业生产和经营陷入瘫痪状态。
资料显示,2000年,当时的吉林市广厦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张彦作为实际投资人,借用吉林市北奇公司的资质,在长春开发北奇星河湾工程,并且张彦使用吉林市北奇的资质,成立长春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004年,长春北奇星河湾工程竣工,张彦筹备组建了省北奇公司,长春分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并入省北奇公司,从此与吉林市北奇公司解除关系。
2006年4月,省北奇公司因转项经营而转让给企业收购人王福林。后因多种原因,北奇星河湾工程遇经济纠纷被起诉,吉林市北奇公司被判承担民事连带责任,北奇广场被查封和拍卖。
“我盖星河湾15号楼时欠我280万元工程款,这钱一直没要回来。”据北奇星河湾债权人之一的李女士介绍,2006年4月25日,王福林和张彦共同在省建设大厦3楼省北奇公司大厅召开债权债务转移大会,王福林在会上拿着他和张彦签的协议承诺,吉林市北奇公司长春分公司的所有债务全部由他来偿还,但他根本没这样做。
原开发商
想出面解决纠纷
昨日,张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6年4月,因公司转项网络经营,我与省恒业集团法人代表王福林签了转让协议,将省北奇公司转让给他,也就是说将吉林市北奇公司长春分公司在长春地区发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王福林,当时协议约定他用自有资金解除债务。此后,‘省北奇公司’资产归他所有。但是,王福林不仅没按约定给付我转让价款,更没有履行协议偿还债权人债务,他还将债务转嫁到吉林市北奇公司,导致现在的局面。”
张彦表示,眼下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尽快偿还这些债权人的债务,他已经拟定了自行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案。
张彦告诉记者,绝不推卸应该担负的责任,将尽快收回当初转让给王福林的长春北奇星河湾的资产和土地,盘活原有的3.8万平方米商业用房,并采取融资合作的方式开发建房,优先偿还所有债权人的债务。
多日来,记者一直在寻找另一关键当事人王福林,但其手机始终无法接通,所以无法联系上他。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这77套房封不封 两地法院两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