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本地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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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撞倒老人 留摩托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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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72岁的王大伯每天上午都会乘坐44路公交车到江边溜达,中午时再回来。害怕老人出事,子女们在老人衣服兜里揣了手机、老年卡,还有200多元钱。

  27日12时30分许,老人从江边返回,在龙潭山公园门前下车,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

  目击者说,那个摩托车驾驶员有40多岁,穿着黄色大衣,“老人当时被撞飞了,头部和嘴角都在流血,昏迷不醒;那个司机也摔倒了,爬起来还拨拉一下子老人。”一看不好,他转身就跑,“他还说:‘摩托车不要了,就当赔给老人的医药费了。’”

  有人拨打了120,有人从老人身上找到手机,通知家人,把伤者送到医院。经查,老人的右肩胛骨和锁骨发生骨折,颅内出血,目前仍没有脱离危险。

  公交车站点附近卖冷饮的妇女讲,当时站点有20多个人,如果有人拦一下,那个肇事者也不会跑掉。

  从交警部门传来的消息是,肇事摩托车是套牌车,无法查证司机的身份。本报记者  张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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