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时还给生母5000元,因没办收养手续,养母“人财两空”
本报吉林讯(记者 李杨) 看着照片上招人喜爱的孩子,裴玉珍哭出了声。她说,抱养了这女孩两年多,不料却被孩子的亲生母亲使计给抢跑了。因当时没办合法收养手续,到法院起诉又无奈撤诉。
抱养女婴 没办收养手续
昨天上午,裴玉珍说,她和爱人是农民,吉林市人,夫妻俩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孩子。2003年,已结婚15年的夫妇,产生了抱养孩子的想法。
2005年3月,一邻居问裴玉珍:“有个4个月大的孩子想要送人,你要不要?”仔细询问后,裴玉珍得知孩子是女孩,且是二胎,孩子的母亲在长春,孩子寄养在吉林市一亲戚家。裴玉珍同意了,通过她舅妈和这位邻居作中间人联系了这件事。
看到孩子,裴玉珍夫妇爱不释手,“当时,孩子的母亲要5000元钱,并表示以后决不会来要孩子,我和爱人想都没想就同意了。2005年3月17日裴玉珍将孩子接到家里,并给孩子落了户口,起名小霞。当时裴玉珍只顾着爱孩子了,却忘了最重要的环节——办理收养手续。
孩子两岁多 生母想要回
孩子抱来时,刚满4个月,不到两天就开始发烧,到医院检查后确诊为急性肺炎。那段时间,裴玉珍整天抱着孩子往医院跑。听大夫说孩子有缺钙、缺锌的表现时,只要是对孩子有利的补品,她不管多少钱都要买回家。听到小霞张口叫妈妈,裴玉珍心里说不出的高兴,孩子给夫妇二人带来了无限欢乐。
2007年5月,孩子两岁多时,小霞的亲生母亲不断给裴玉珍打电话,想要回小霞,被裴玉珍拒绝。
生母设计 孩子被抢走
2007年7月31日上午,裴玉珍夫妇在蛟河市租一间车库做纱窗生意。有一男子打电话说要做1000个纱窗,下午有人来订货。17时许,两男子来到车库,在谈生意时却不断打听小霞的情况。这时,裴玉珍丈夫接到电话出去做纱窗,留下裴玉珍和两岁多的小霞及两名订货男子。
裴玉珍说,这时又进来一男子,朝她脸上扬了一把沙子,抱起小霞跑出去,裴玉珍追出去就不见了孩子的踪影。几分钟后,小霞的生母来了电话说抱走了小霞。裴玉珍给记者看了小区的监控录像,上面记录了两男子将孩子抱走的全过程。
人没了踪影 起诉又撤诉
裴玉珍报了警,记者在蛟河市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上看到,经公安局审查认为,孩子被抱走的行为属于抚养纠纷,决定不予立案,时间是2007年8月8日。
裴玉珍四处打听孩子的下落,却一无所获。2008年1月29日,裴玉珍将小霞的生母告上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要求小霞生母赔偿抚育费、领养费等费用共计7.5万元。但小霞母女下落不明,4月初,裴玉珍无奈撤诉。
律师:可向亲生父母索赔
吉林众鼎律师事务所的邱德明律师表示,收养关系确立必须严格遵循《收养法》,并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不办理收养登记的私下收养、送养行为都是违法的。裴玉珍虽然没有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但她养育小霞两年多,可向亲生父母索要合理的民事赔偿,包括抚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