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辽源讯(记者 吕闯) 4月9日,辽源市民赵先生到饭店庆祝生日,点了一款白酒,服务员称无货,“这款酒很普及,怎么没有呢?”赵先生挺奇怪,只好点了一款服务员推荐的白酒。酒上来后,服务员将酒标(统称“瓶盖”)撕下拿走。赵先生有些纳闷,朋友则见怪不怪,服务员拿它去换钱了。“换钱?”这钱从哪儿出,会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赵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
调查
小瓶盖最高能换80元
记者和几个朋友到辽源市某饭店,点了几款酒,服务员称没有,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酒。上来后,服务员将酒标撕下。“撕它干什么啊?”吃过饭,记者找到该服务员询问。经过交流,服务员道出真相。“我们拿着‘瓶盖’去经销商那里换钱”。“能换多少?”记者问。“最高的能换80元呢!”
暗访
经销商只换自家酒
记者找到一位服务员,从他那里换来几个“瓶盖”,“你得去××酒行去换,得说是××家的服务员。”服务员叮嘱记者。记者带着酒标来到该酒行。
“你很眼生,是谁家的服务员啊?”“哦,我媳妇在××饭店,她让我来换‘瓶盖’。”记者从该酒行用三个“瓶盖”兑换出135元钱,随后,记者又拿出其他酒行的“瓶盖”,“这个我们不换,不是我们家的。”工作人员拒绝了。
真相
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这么高的‘瓶盖费’又由谁出钱呢?”记者找到一位酒水经销商。据其介绍:“当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了。”
目前,辽源市酒水市场各经销商迫于市场竞争,相互提高各自代理酒类的“瓶盖费”;这一举措,直接受益的就是饭店服务员,向顾客推荐什么酒,完全靠服务员,而服务员在利益的驱动下极力向顾客推荐“瓶盖费”高的酒水,有时甚至夸大宣传,诋毁其他品牌,以期赚得额外收入。实际上抬高的酒水价格都转嫁到了消费者的身上。
算账
同种酒贵出30元
记者找到经营多年的辽源市某名酒行赵经理,他表示,“瓶盖交易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目前在辽源还形成一种怪现象,白酒间的竞争关键因素是‘瓶盖费’高低。你把‘瓶盖费’提到10元,我就出20元,你再提到20元,我再出30元。”赵经理还说:“很多经销商迫于无奈才提高瓶盖费,大家也很想取消,但如果
自己取消‘瓶盖费’,服务员就会先推荐其他有‘瓶盖费’的酒,自己的酒就卖不出去,就得关门。”赵经理算了一笔账,以目前辽源某中档酒水为例,出厂价只有8元,最后以58元卖给顾客,在加价的50元中,给服务员的“瓶盖费”就高达25元,其他费用为正常的运营费用。
据了解,由于有“瓶盖费”,造成同一种酒在辽源的价格要高于在其他地区的价格。一般的中档酒要比其他地区起码高30元左右,高档酒的价差还会更大。
现状
服务员不看工资看酒水
记者在辽源了解到,“瓶盖费”大部分存在于中、高档的酒店,“瓶盖费”成了服务员们一笔不小的收入。生意较好的酒店,服务员如果“干得出色”,平均一天赚取100元的“瓶盖费”不成问题,这样一个月内单靠“瓶盖费”就可获利3000元。很多服务员都说,“当客人选择酒水时,谁不挑选‘瓶盖费’高的酒推荐啊。”
有些饭店老板也对此深恶痛绝。有些老板说,现在服务员来工作,不问工资,先和老板谈“瓶盖费”归谁,再有看酒柜有什么酒,还向老板推荐好卖的酒。
工商
属商业贿赂但取证难
记者从辽源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了解到,《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瓶盖费”属于商业贿赂,是违法经营行为。
工商局一位稽查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工商稽查人员调查过,但由于其交易都在暗箱操作,取证艰难。在调查的一个多月内,酒店服务员没有一人愿意作证,所以很难处理涉案酒行,调查无法进展。目前,辽源市工商局也在着手调查。
某服务员一天就从客人账单里吃回扣155元
本报记者 吕闯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