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春刚 实习生 何宇) 离家3年,再回到家时,房子没了,原来住的地方盖起了高楼,打桩机轰轰作响。
昨日下午,喻先生拿着房产证,站在曾住过40多年的地方,不知该怎么办。
49岁的喻先生在长春市九台南路附近有一处房子。“那里有我前半生的记忆!”喻先生说,他是在那栋平房长大的,“原来我家还挨着派出所,这里是一条路……”他说,2005年,他和家人去北京打工,这栋房子就空了下来,闲置不用的东西都放在屋里,“当时想着以后回来,还能小住一下,没想到这次回来,房子已经没了!”
喻先生说,4月初,他从北京回来看朋友,在与朋友的闲谈中,他得知很多地方都在建新楼,大部分平房都拆了,朋友劝他回家看看。“等我回来一看,房子没了。为什么拆的时候没人通知我们呢?”喻先生不解。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工地看到,这里部分楼房已建成,打桩机仍在作业。“那个打桩机干活的地方就是我家的位置!”喻先生说,原来的邻居都已拆迁搬走了。为了证明他是房子的主人,他托朋友把房产证从北京寄了回来,“我现在光有个空房证了,房子没了,这证还有什么用呀?”
喻先生手里的房屋所有权证显示,房主为高殿信。喻先生说这是他母亲的房子,面积为35.29平方米,性质为私有房产,位置为天光路87号。
喻先生昨日碰巧遇到了老邻居祖女士。祖女士证实,“我们是40多年的老邻居了,去年这里进行棚户区改造,老房子全拆了。” 当时拆迁方曾贴出公告,将拆迁期限及补偿方式告知居民,但无论是拆迁方还是邻居,都没有人能联系上喻先生及其家人。
长春市拆迁办工作人员表示,喻先生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及房产证到项目建设单位找拆迁方。按照相关的规定,双方进行协商,由拆迁方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