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24时,长春供暖结束
供暖测温
为何这么难?
按面积计费
啥时打破?
断断续续停供
造成的损失咋赔?
供热问题
能不能不捂着?
“看天供暖”
咋成了“挡箭牌”?
供热市场
何时打破垄断?
供热,在北方的冬天绝对是第一位的大事。长春的2007年~2008年度采暖期,大家感觉暖和不?
经统计,从2007年10月份长春供暖开始至4月8日16时,本报96618新闻热线共接到相关供暖热线5968条。收费和温度不达标方面的问题,仍是这个采暖期的投诉热点,占供热投诉总量的80%以上。从3月1日,本报热线就陆续接到“停供”的反映,截至4月8日,共有178条热线。实际上,按照规定,长春市的供暖到每年的4月10日才结束,而这些提前停热事件主要发生在小锅炉房。
另外,记者从长春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个采暖期与历年相比,投诉量略有下降。
供热大事记
新《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实施
2007年10月15日,新的《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供暖设施的维修分界线从“楼道口”挪到了“家门口”。“从楼道口到家门口,只一小段的距离,这却是政府关心民生的一项举措。”对于供暖设施维修范围的重新界定,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拍手称赞。
成立供热管理执法大队
长春市房地局成立供热管理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擅自停热、低温运行、供热质量不达标等违法、违章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停热弃管而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发生重大供热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测温变成免费的
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测温收费应为0.5元/平方米,但从长春的实际情况看,一些小型锅炉房分散供热的情况依然存在,且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因此目前还不具备测温市场化运作的条件,为了不增加用户经济负担,长春市各供热企业无偿为用户测温。
供用热双方开“听证会”
“欧风锅炉”事件,注定会被写进长春的供热史,除了它受到的关注,更重要的是,它为供用热双方矛盾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可行途径:听证会。
“从行业角度看,这样的听证会在长春还是第一次。”对于这一次听证会,长春市房地局副局长刘东伟说,这也是对如何维护供用热双方权益的一次有益尝试。
供热总评
收费与不热投诉超八成
截至4月8日16时,本报96618新闻热线共接到相关供暖热线5968条。
收费和不热,仍是这个采暖期的投诉热点,占供热投诉总量的80%以上。在供暖前及供暖初期,收“滞纳金”、“占网费”、“并网费”及“空房收费”的投诉占绝大部分,后期不少用户投诉刚交工的房子多收费的问题。暖气不热、供暖单位不测温或测温不准、测温后温度不达标及供暖企业不给说法等问题也占了一部分。
“停供”多为小锅炉供暖
记者从长春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个采暖期与历年相比,投诉量略有下降,但是其中小锅炉供暖投诉仍占首位。长春市共有供热单位1100余家,有2300多座小型锅炉房,其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总面积的29%,由于设备老化,很多都在维修。
供热猜想
“热计量”进家还有几道“门槛”?
“安上热表,装上控温阀,用户根据需要的室温来调节暖气用量,一个采暖季下来按照用热量的多少来缴纳热费。”一直以来,被长春市民热议和推崇的“热计量”,被写进了新《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2008年4月初,记者又从长春热力集团得知,如果长春市能在今年采暖期开始之前出台热计量收费的相关办法,那么下个采暖期,该集团将在其1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内的热用户中试行热计量。
必须供暖分户
长春热力集团常务副总经理郑亚非说,供暖热计量收费还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用户必须已实行供暖分户,否则根本无法进行。据他了解,作为长春市供暖大户的热力集团分户改造量才达到50%左右。
必须得安热表
实行热计量收费,就得安装热表。一块进口热表1000多元,一块国产热表的价格也在600元至800元。热表钱谁来出?居民不愿出,供热公司拿不起,国家又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会使热计量在推广过程中受到一定的阻力。
技术还要达到要求
“从目前长春市供暖企业技术来看,还达不到实行供暖计量收费的条件。”郑亚非说,目前长春市的热网平衡调节十分困难,即使是同一个锅炉供热也存在不均的情况,如果供暖公司只能给用户提供18℃的热温度,但用户使用供暖计量的阀门,希望获得20℃的室温,矛盾就体现出来了。
建筑节能改造是高门槛
对于已完成分户改造的老小区,如何实行按热计量收费也是个难题。显然,老小区的建筑节能标准远达不到相关要求。如在这种状况下为其安装热表实行热计量收费,那么同样的面积,老小区的耗热量要远高于新小区;如果同样按两部制收费,那么一个采暖期下来,按表收取的采暖费有可能比单纯按面积收取的费用还要多。
对老房子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已成为实行分户热计量必须迈过的“高门槛”。
“效果显而易见,但每平方米高达上百元的节能改造费用谁来出?老百姓和供热企业都承担不起如此庞大的开支。”有人士表示,“目前国家对于居民住宅节能改造也没有相关政策,因此老小区何时能真正实现分户热计量,我们也只能翘首以待。”
无论怎样,从今年开始,长春将逐步制定配套供热计量的系统方案,在有条件的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推行按热量收费。
供热六问
长春有1100余家的供热单位在给市民供热,这个热供得咋样,咱们老百姓最有发言权。
一问:按面积计费啥时打破
“按面积收费就是‘大锅饭’。”长春市民李先生说,目前供热是按照面积收费,不能体现出“用多少热、交多少费”的商品属性,用多用少都交一样的钱,根本就不利于提高用户节约用热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提高供热效率,这其实就是“大锅饭”式的供热。
二问:供暖测温为何这么难
长春市民曲女士表示,她交了2000多元采暖费,但供热温度让她非常失望。找供热单位来测温,准备索赔,可测温的结果却总是:“你家的供暖温度已达标。”既然达标了,为啥在家里还要穿羽绒服呢?
“供暖公司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样的测温能让我们放心吗?”很多用户都反映,往往是他们一个投诉电话打过去,测温员要么不来,要么偏偏选择烧得最热时来。
三问:断断续续停供造成的损失咋赔
“自家暖气不热的,咱先不说,就说供暖公司造成的停供,这应该赔吧?”长春市民孙先生说,现在大家关注的都是家中不热咋退费,那由于供暖单位原因造成的停热损失咋赔呢?也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总不能不了了之。就过去的一年,他统计过,由于供暖公司抢修,或是锅炉坏了,给他家造成的停热,累计达7天。这个损失谁来赔?
四问:供热问题能不能不捂着
长春市民吴先生说,供热公司每年供热面积计划多少,增加哪些,存在哪些问题,都应该向热用户公示,让热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尤其在暖气不热的问题上,就更应该让热用户知道。他举例说,今年3月,他家的暖气突然不热了,问供暖公司,得到的回答是供暖正常,应该是他家里的问题。可一问周围的邻居,暖气都不热了,到了第二天、第三天,暖气还是没热。再问,被告知供暖管线出现了故障,正在抢修。至于出现什么故障,何时抢修好,这些问题一概不给解答。
五问:“看天供暖”咋成了“挡箭牌”
“‘看天供暖’都快成供暖公司的挡箭牌了。”长春市民表示,在问及没有供暖的原因时,这个词出现的频率是最高的。市民王先生说,他支持“看天供暖”,这能降低能耗,但不支持以其为理由的变相“停供”,这只能激化矛盾。
六问:供热市场何时打破垄断
长春市民隋先生表示,供暖一不好,供暖公司就把责任归于供暖管网末端、设备老化、小马拉大车等。“其实,这是在以各种理由搪塞。”他说,虽然长春市的供暖单位有上千家,其实,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而市民处在不对等的地位,缴了费却受了冻,为什么?这就与供热企业的垄断经营有关。
停热提醒
5月1日前完成退费
按惯例,供暖企业应从供暖期结束开始,到5月1日之前,完成对供热不达标用户的退费工作。
居民持测温记录去找供暖单位要求退还热费,如果没有测温记录,但供暖单位承认供热不达标是由自己造成的,就可按规定退费。如果供热不达标,供暖单位有责任,热用户可到供热行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如果市民错过领退费期,可以在收缴下一个采暖期的采暖费时将应退费用抵作该采暖期的部分费用。
停热一周内不要改管线
停止供暖后,供热用户也不要将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放掉。这是因为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是经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可有效隔绝空气对暖气片和管道的腐蚀,可以延长暖气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此外,需要提醒居民的是,供暖结束后的一周内,居民不要改装暖气管线,因为多数管线内都会留有余水,稍有不慎就会引起漏水。
关紧暖气排气阀
一些居民以为供暖期结束,管道内也就没有水了,暖气放风阀(排气阀)常常忘关闭。实际上,供暖期结束后,管内会存在一些杂质和铁锈,供暖单位一般都利用这一段间歇期给管道内加水冲洗,而这种冲洗一般是不通知居民的,所以一旦加压冲洗,忘记关阀的家中就会出现漏水的情况。
老人孩子要注意保暖
据了解,每年停热后都是老人患感冒、哮喘、心血管疾病的高发期,婴幼儿也最易患感冒和腹泻,老人和婴幼儿应特别注意个人防护,尤其在夜间。
停止供暖后,家中的老年人和孩子应及时增加衣服。要保证他们房间温度的稳定,如果室温低于16℃的话,最好使用电暖器等辅助供暖设备,同时还要注意加强通风,调节房间湿度。
供暖不热可以去“公证”
暖气一不热,大家都会想到,打供热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或是市长公开电话12345、消协投诉电话12315和建设系统监督服务中心电话12319。
此外,供暖纠纷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向法院起诉。对此,相关法律人士提醒热用户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在诉讼之前一定要留存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居民如果发现室内温度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及时做好取证工作。为了让证据有法律效力,最好请公证处鉴定室内温度、低温保持时间以及低温产生原因。(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室温记录必须有供暖行政管理部门、供暖单位和用户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法院才予以认可。)
本报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