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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明华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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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助养母“安乐死”后自杀获救
谭明华在想什么?
本报记者守候三天,试图走进谭明华的内心世界

谭明华和母亲2007年拍摄的照片 F4

女儿在病床边照顾谭明华

谭明华的丈夫在病房里 本组图片除署名外 本报特派记者 赵一 摄

  谭明华在想什么?

  3月18日,这名39岁的大连女子助患病养母安乐死后自杀,但奇迹生还,之后她双手打着石膏、髌骨骨折一动不动静静地躺在病床上。

  3月25日,全国各地的媒体蜂拥至大连,但谭明华却并不想说什么。一些媒体开始撤离。

  本报记者在病房里陪了她三天,三天陪伴换来的是她断断续续的讲述。

  悲剧发生之前,这是个四口之家。

  刘淑珍在年过四十时领养了谭明华,老伴1999年因癌症去世。两年前,刘淑珍患上帕金森综合症,谭明华一家搬来和她同住。2007年12月8日,刘淑珍煤气中毒,从此瘫痪在床,大小便不能自理。刘淑珍有一份退休工资,每个月大概1000元多一些。

  39岁的谭明华没有工作,并有癫痫病史,她曾自己切断右小指。

  谭明华的丈夫患有精神类疾病,基本不讲话,不过他有一份月工资不足千元的工作。

  17岁的于楠是谭明华的女儿,两年前中考不甚理想,现在在一所中专就读。于楠说,母亲有一张透支卡,没有钱就去透支,姥姥和爸爸发工资时再还。

  在这场悲剧中,家里最小的还未成年的于楠无疑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对于媒体使用了“弑母”“谋杀”“难逃法律的制裁”这些字眼,小女孩反应强烈:“求求你们宽容她,让我替妈妈接受惩罚吧!”

  邻居们大多不了解谭明华家的情况,她所在的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大山村委会也不太了解。

  楼长老太太说,去年10月份去过她家登记户口,当时见刘淑珍还能行走。

  于楠称为苗苗哥的邻居介绍,谭明华家很正常。18日120急救车将老太太拉走时,他还以为老太太上医院或者上哪个养老院。以前谭明华还没搬过来时,就给邻居留下电话,老太太万一有什么不方便马上给她打电话,谭明华还总是大包小包往回拎东西。

  “我不太理解,按我的想法不应该,老太太有病到最后就让她自己走就得了呗,最后遭这罪干嘛啊?”这是邻居中仅有的带质疑语气的声音。

  四口之家:母亲和丈夫都患有疾病

  谭明华说:这是一场人伦惨剧 一个反面教材

  3月25日以来,躺在病床上的谭明华向陪了她三天的本报记者说了许多话。

  那天之前

  我做梦都是我妈妈病了

  记者:18日那天,你对母亲和自己真下得去手吗?

  谭明华:(微笑)我累,太累了,就想死。

  记者:你说过为母亲的病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为什么最后放弃?

  谭明华:我妈妈82岁了,我相信她还会站起来。我就想让她站起来,哪怕只站几分钟,看看窗外的风景,可是投资那么大,她却一天比一天严重……

  记者:你也是做母亲的,为什么舍弃女儿选择跟母亲走呢?

  谭明华:我早就想死了,我觉得她(女儿)已经长大了,不需要我了。我很少和别人沟通,我不喜欢看电视,家里的窗帘经常拉上。

  记者:为什么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谭明华:所有的压力都堆积到一起了。

  记者:想没想过外人会误解,如果你是亲生女儿就不让母亲这样去世了?

  谭明华:我这个人很崇高,我真怕看见母亲死,她本身就被怀疑肛门里面长肿瘤、便血,活不了多久了。我压力太大了,我又不是能讲出话的人,我身边又没有兄弟姊妹。我做梦都是我妈妈病了,我得赶紧回去。我感到生活特别无望。

  这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一个正常人不可能没有一点原因选择和母亲一起死。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我现在很需要去倾诉一些东西,我憋了很久。

  我身边如果有能讲话的人,有能想得开的人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其实我应该明白人老毕竟是自然规律,那时我就没想明白,我觉得生活无望,我妈死了,我还有什么指望,我也不想活。说白了一句话很简单——就是轻生!

  记者:你觉得这件事情的发生就是因为你没有人倾诉吗?

  谭明华:第一是自己性格和各个方面的压力,第二说句实话对女儿中考的失望……(沉思)

  这是一场人伦惨剧。这是一个反面教材,不是什么好事。

  那一天

  母亲是熟睡的,很美很美

  记者:可以讲讲当天的事吗?

  谭明华:这件事情我不想讲,我觉得第一个知道这个问题的应该是警方。

  记者:3月18日是你母亲要求你这么做的吗,之前她要求过吗?

  谭明华:这个问题可以不回答了。以前,有很多次,她太遭罪了,那天我之所以这么做了,是承受不住压力了。

  记者:还记得你母亲最后看你的眼神吗?

  谭明华:我母亲是熟睡的,很安详,母亲那时很美很美!(微笑)

  我只是对关心这件事情的人说,我不是一个把母亲杀掉自己去享清福的人,我要是那样的人,我就不把自己弄成这样了,不是……

  记者:你觉得你帮你母亲解脱了吗?

  谭明华:这是人间惨剧。我身边如果有个人理解我、帮我,或者有兄弟姊妹,或者我是个性格好的人,就不会发生今天的惨剧。崔永元抑郁了还有父母说话,我呢?这件事应该多一些社会的东西,让老百姓注意些心理健康。

  记者:什么时候决定和母亲一起走的?

  谭明华:……(沉默)

  记者:你后悔吗?

  谭明华:我后悔什么?我现在所谓的后悔是我没死成,让孩子受了委屈。大量的压力之下一定有动力,我已经扛不住了,我不是一个珍惜生命的人。

  记者:你觉得这是女儿应该做的吗?

  谭明华:我不认为是,说句实话。这双手我可以告诉你(举起缠满纱布的双臂,双手还有干了的血迹),沾满了我母亲的血和我的血!

  记者:但你确实是做了。

  谭明华:你觉得正常吗?你们觉得这是一个孝女做的事吗?

  你们做新闻的,应该看出来这里面有故事,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故事。

  那天之后

  请你们去爱护我的孩子

  记者:你这样是负责的做法吗?

  谭明华:我就是想死的人,怎么可能是个负责的人。我丈夫本身精神就不好,又不懂得疼爱我,我女儿又小,太累了。我妈太依赖我了,因为她每次住院都是我跟着,她做高压仓非得我跟着,压力特别大。

  记者:有人分析你可能面临“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想过后果吗?

  谭明华:我要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我要负法律责任,我被救活的时候就知道。

  记者:你打算怎么办呢?

  谭明华:这需要法律来判,我为自己做的事情负法律责任。现在,我也有轻生的念头,如果我能起来,我还会从楼上跳下去的。

  记者:作为母亲,你对女儿尽到责任了吗?

  谭明华:我伤了女儿,无论将来结果怎样,我请你们不要伤害我的孩子,因为我已经不负责任伤害到她,请你们去爱护我的孩子吧。

  记者:我不能理解你放弃了女儿。

  谭明华:这是常人的第一判断,我连死都不怕了,我还怕什么。

  记者:料理姥姥的后事、照顾你,现在压力都在她的身上。

  谭明华:你知道我现在特别害怕吗?趁女儿不在,我想说句话,有一天面对庄严的法律,我要承担后果。要正确引导孩子,让孩子去理解法律,教孩子些道理,要给她一个希望,没有希望就给她整个全毁了。她才17岁,一个花季少女,她是无辜的,不能因为我失误,连累我的孩子。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我希望得到社会帮助,并不是拿钱过来,我希望让她知道这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是有爱心的,不是她妈妈想的那么狭隘的。

  记者:你觉得现在对女儿最重要的是什么?

  谭明华:我让她知道这么做是错的。

  无论将来这个社会怎么去评论这件事情,法律怎样去做,我为了孩子,我在这活着!

  女儿眼中的

  妈妈和姥姥

  在谭明华21岁时重洗了一张照片,是百天时母亲抱着她的照片。照片上留有一些字:在(再)过四十年、五十年,老了以后,重新看到这张相,心情会怎么样?现在我不知,但是二十一岁的我重新看的时候,心中是高兴和酸酸的,因为从这里我看到了母爱父爱,我愿自己永远这么大。这张照片一直放在谭明华的病床上。

  于楠的手机里保存了2007年的4分钟视频,当时谭明华像哄小孩一样哄着妈妈——“妈妈我教你亲嘴,呜,亲一个。”

  如今女儿重复着这个温情的举动,“妈妈,亲一下!”于楠给妈妈喂下一勺莲藕粉的时候,眼泪下来了。

  记者:讲讲妈妈和姥姥的故事?

  于楠:妈妈的不容易别人不理解,姥姥病了,我妈在医院陪姥姥不管我。姥姥煤气中毒住院时,我妈妈昏倒好几次。

  记者:妈妈给你讲过她和姥姥的故事吗?

  于楠:是啊。姥姥、姥爷非常爱妈妈,我记得妈妈说小时候是最开心的。我妈打针时,姥姥把医生找回家,让医生钻进被窝里给打针。妈妈从来不留指甲,姥姥瘫痪时大便排不出来,她要帮助姥姥把大便抠出来。

  记者:家里怎么有那么多安眠药呢?

  于楠:妈妈睡眠不好,经常吃安眠药。

  记者:那天你看到了什么?

  于楠:爸爸回家发现的,姥姥安静地躺着,穿着寿衣,地上是姥姥和妈妈的血,爸爸都吓傻了。尸检时我抱着姥姥,姥姥走得很安详,我看到她那样,我一滴眼泪都没掉。

  记者:你能理解妈妈的做法吗?

  于楠:能。但是我不能让所有的人都理解,天下人都是做儿女的,可能不能接受我妈妈这种行为,但是我希望能理解。我现在后悔,以前没陪妈妈聊聊天,让她一个人承受那么多。

  记者:担心妈妈以后面对的结局吗?

  于楠:我现在惟一的信念就是,法理之外还有人情。

  ■后记

  3月27日,大连联合心理咨询所所长王仁勇来到谭明华的病床前。王仁勇说,谭明华非常不稳定,内心有两个状态在交织、在打架,她和现实有一种解离感,是人格解体的非正常心理状态,通过简单疏导和交流,很难解决问题。谭明华没有任何社会测试系统,一个朋友都没有。性格决定命运,多种多样的因素催生了3月18日的事件。

  另外,谭明华的现状不是最重要的,她女儿是最重要的。于楠跟母亲相依为命,她的母亲坚强她也坚强,她的母亲走了可能就会带走她的希望,所以要把关注点放在于楠的身上。

  悲剧

  闪回

  遗书中说

  因为压力太大

  “3月18日9时,39岁的大连市民谭明华在病重老母亲痛苦的央求声中,为她服下了大量安定片,又用刀割伤母亲的左腕。与此同时,因为不堪心灵折磨,谭明华在母亲病床前自杀,割腕后喝下大量洁厕灵,又从高处跳下。老母亲最终因抢救无效离世,她却奇迹生还。”

  3月24日,这则消息上了新浪网的头条,这是消息的第一段文字,也是整个事件的梗概。网友的评论延续着事件的悲剧气氛,少有指责,更多唏嘘。

  “谭明华肌腱多处断裂,割腕需要很大的勇气。”急诊医生说。

  “看起来自杀的态度是很坚决的!”主治医生说。

  而母亲刘淑珍是在家里被发现的,当时已穿好寿装,左腕流出鲜血。刘淑珍最终没能被抢救过来。

  警方发现了谭明华留下的一封遗书,大意是:老人常年有病,家里环境不好,无法生活,感觉自身压力太大,她让妈妈先走一步,自己随后跟着走……

  悲剧背后的

  三道问题

  深度

  分析

  法律将如何决断?

  从谭明华和女儿的说法看,谭明华是为减少母亲痛苦采取了极端手段。但即使谭明华出于善意帮助养母安乐死,她仍将面临涉嫌“故意杀人”的法律控诉,情、法、理在此事件中必将激烈碰撞。在众多媒体试图采访大连警方时,他们以正在调查中拒绝了采访,而谭明华也并未被警方监控。

  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同国分析,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对他人实施“安乐死”属故意杀人。自然人对其生命享有绝对支配的权利,不可以转让别人来处理,谭明华“支配”了母亲的生命,涉嫌故意杀人。如果谭明华的动机确实是为减少养母的痛苦,鉴于这种行为很多时候是在病人临近死亡、无法忍受极度痛苦的情况下结束生命的,在法律审理这种故意杀人刑事案件时,结合个案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可以在量刑时从轻处罚。

  合法安乐死还有多远?

  “安乐死”是该事件不可回避之处。“强化以人为本,对那些危重症患者,应该让他们从容地无痛苦地离开我们,谭明华已经尽力了!”一位网友的留言也引起共鸣。

  “安乐死”立法早有人提出,2006年全国两会上,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28岁女子李燕就曾希望有人帮助她提交《安乐死申请》议案。

  而孙同国认为,目前在我国还没有达到给“安乐死”立法阶段。目前,以某种形式允许安乐死的国家,都是经济文化比较发达、法律完备,医疗水平保障比较高,病人不用考虑经济问题,病人所患有的疾病的严重性和不可治愈性都是可以清晰判定的,病人自由和权利意识比较强,不用担心医生草菅人命。但是如果各方面不够发达,可能导致的不是解除痛苦,而是解脱经济负担和义务,鉴于此,我国还没有达到给安乐死立法的条件。

  一些评论者认为,目前,关注解决公民无钱医治问题比关注安乐死问题更紧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建立公民抵御大病风险的分散机制,使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扶助,才不至于让一个公民被迫选择弃医,选择安乐死。

  谭明华们该向谁倾诉?

  压力像个气球,当你将其无限放大时,它最终定会破碎。事件中,谭明华所面临的巨大压力,正是很多“社会疾病”的缩影。

  在医疗、教育等多重压力下,谭明华说她找不到可以倾诉的对象,她太累了。透过谭明华的重重压力,亲人重病、孩子中考、心理隐患,这些挥之不去的压力,不正压在很多人身上吗?他们又该向谁去诉说呢?

  (文中于楠为化名)

  本报特派大连记者 苗颖

  《女儿助母安乐死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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